电子配件

连接器、线束、电源适配器与充电器等整机以外的电子部件。

本站唯一出现「确实落在 CCC 目录内」结论的品类,也是最容易被讲错的一栏。

这一类做什么

连接器、线束、电源适配器、USB-C 充电器。

这货要过什么

中国侧

电源适配器落在 CCC 目录内,位置是「八、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」中的第 55 项 电源(0807、0907):0807 对应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(含充/放电器、电源转换器),0907 对应信息技术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与计算机/服务器内置电源。第 55 项本身有两条例外:不包括专为干电池充电的充电器;计算机/服务器内置电源适用于接口额定电流 ≤6A 的场合。

决定范围的是「八」大类引言里的两条注释:专为电信终端设备(代码前两位 16)配套的电源适配器(充电器)应随整机检测,不在 CCC 认证范围;音视频设备(08)与信息技术设备(09)中,标称额定电压 ≤5VDC、标称额定消耗功率 <15W 且无可充电电池的 III 类设备实施自我声明程序 A。落到实际产品上:GaN USB-C PD 充电器通常远超 15W,因此不适用 III 类设备的自我声明程序 A,走常规 CCC 路径;但同一只充电器若作为电信终端整机的随机附件,就随整机检测、不在 CCC 范围——配套对象决定范围。

连接器与线束未核出直接结论。CCC「一、电线电缆」指的是电线组件(0101)、橡皮绝缘电线电缆(0104)、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(0105),附件明确不包括通信电缆和光缆,也不包括阻燃/耐火电线电缆、裸电线、电力电缆、控制电缆、架空绝缘电缆、绕组线。线束与连接器是否属于上述三种,须按「对产品种类的描述」逐项界定——本页只能写「须按具体产品界定」,不能写「无需认证」。

欧盟侧

LVD 2014/35/EU(电气设备,50–1000V 交流 / 75–1500V 直流)、EMC 2014/30/EU(几乎所有电气电子设备)、RED 2014/53/EU(含无线电发射/接收功能时)。RED 的一个要点:其第 3(1)(a) 条要求实现 LVD 的安全目标但不设电压下限——所以低于 50V 的无线电设备虽不在 LVD 范围内,仍要通过 RED 满足安全要求。RoHS 2011/65/EU 属有害物质限制,本站尚未入库。

美国侧

FCC 47 CFR Part 15,强制,且在进口与上市之前完成授权。 两条路径:Certification(认证)适用于多数有意辐射体,须由 FCC 认可的实验室测试并取得授权;SDoC(供应商符合性声明)适用于多数无意辐射体,不发授权,由制造者自测并留存技术记录。Part 15 Subpart B 针对含数字电路但不主动发射射频的设备,分 Class A(商用/工业,限值较宽) 与 Class B(住宅,限值约严 10 dB)——家用消费电子须满足 Class B 限值、走 SDoC 路径。

依据与核验

依据 2020 年第 18 号公告附件(中国侧)、LVD / EMC / RED(欧盟侧)、FCC 47 CFR Part 15(美国侧)。核验日期 2026-09-30。LVD / EMC / RED 的协调标准清单未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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